日前,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《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》,对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做出明确规限定。各位纳税人赶紧收藏起来吧!   ">

工商注册核名查询系统

CHINA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NUCLEAR SYSTEM

前海智联 华人金融 艾瑞科技 梦想基金 华测检测技术股份 北陆药业股份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 泰格医药科技 金路集团 银河动力

国家税务总局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,赶紧收藏!

来源: 工商核名查询系统 发布时间:2023年02月21日 关注:13 返回:首页

代理记账-企业从0到1整体方案服务商" width="820" height="200" />

 

  日前,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《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》,对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做出明确规限定。各位纳税人赶紧收藏起来吧!

 

 

国家税务总局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,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:

 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,结合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2〕16号)要求,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3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,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告知纳税人。

 

  一、2月、3月、6月、8月、9月、11月、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。

 

  二、1月15日为星期日,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6日。

 

  三、4月15日为星期六,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7日。

 

  四、5月1日至3日放假3天,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8日。

 

  五、7月15日为星期六,申报纳税期限顺至7月17日。

 

  六、10月1日至6日放假6天,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3日。

 

  各地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,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(征管科技司)备案。

 

 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

 

  2022年12月27日

上一篇: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和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工作的通知

下一篇: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——金融工具列报(财会[2017]14号)

资质代办

工商核名

非常重要,真实有效的号码才能收到核名结果